塔式起重機事故原因分析
在諸多塔式起重機事故中,多數事故是因為使用者違章操作或誤操作造成的。
在實際的工地施工中各方對塔機管理不到位,違章操作、違章超載、斜拉斜吊現象普遍存在;塔機管理部門對安全隱患不能夠及時發(fā)現,例如,在塔機基礎發(fā)生傾斜、關鍵焊縫出現微裂紋、螺栓松動的情況下沒有及時檢查維修,致使在塔機繼續(xù)使用過程中使?jié)撛诘娜毕葸M一步惡化,最終導致塔機發(fā)生事故。筆者經過大量的實際考察,總結如下:
1、主觀原因:
塔機使用單位從其施工速度考慮,總想在最短時間內吊完所有需吊運的材料,因而在起吊次數一定的條件下,就想通過增加每吊重量來實現上述目的。在其主觀上存在超載的嚴重傾向。
另外部分塔機租賃單位為保持客戶不斷增長、租賃業(yè)務的不斷擴大,對使用單位的超載等違章操作行為,睜只眼閉只眼,甚至個別租賃單位為賺取租賃差價,將低規(guī)格塔機以高規(guī)格塔機出租,在使用單位按租賃協(xié)議噸位起吊時,對塔機本身已造成了超載,放縱了超載等違章作業(yè)行為,因而無論租賃單位或使用單位受利益驅使,從主觀上抵制有效監(jiān)管。
2、客觀原因:
塔機原有的安全限位器,現場因缺少砝碼無法及時調試,造成安全限位器成了擺設。當塔機司機發(fā)現危險時,已經無法逆轉。
塔機技術檔案特別是累計運轉記錄多為使用或租賃單位填寫,管理部門無法查證其真實性,給違章操作造成可乘之機。
鑒于以上原因造成了塔機使用過程中的普遍超載等違章作業(yè),除了本身極易造成安全事故外,頻繁的超載極有可能引發(fā)塔機鋼結構某些部位的疲勞損傷,特別是超載情況下的猛起猛落,對塔機結構損傷巨大,極易形成惡劣事故。
通過以上數據我們發(fā)現: 塔式起重機每天至少有1次違章操作的發(fā)生,最多的日違章次數達到20多次。司機操作過程中超載、超幅度、超高度、打反車、急停急吊、斜拉斜吊等現象經常出現,經過對數據的觀察和核實,加強司機的安全教育,有效的避免了可能的惡性事故的發(fā)生。所以我們首先對管理人員、然后通過管理人員對所有一線人員進行了培訓。并嚴格規(guī)定必須保證塔式起重機安全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正常工作,同時應制定獎罰措施。